
違約交割是股票成交後,沒有在期限內付清價款或交出股票。買進的款項最晚要在成交日後第 2 個營業日(T+2)上午 10 點前存足;做不到,券商會申報違約、賣掉你買的股票,差額向你追償,還可收最高成交金額 7% 的違約金。
違約會通報全體券商,結案前不能在任何一家券商開戶或下單。聯徵中心則寫明,金融機構無法從聯徵中心查到違約交割紀錄;2027 年 4 月 1 日起,結案後恢復交易的前 10 個交易日,還要先付款才能下單。
什麼情況算違約交割?
依證交所規定,委託人沒有按期交出交割價款或股票,就是違約。常見的有下面 3 種情況。
違約交割的 3 種常見情況
| 情況 | 交割時要交出什麼 | 什麼時候算違約 |
|---|---|---|
| 現股買進 | 買進價金與手續費 | T+2 上午 10 點前,交割帳戶餘額不足 |
| 現股賣出 | 賣出的股票 | 交割時,集保帳戶沒有足夠股票 |
| 當沖沒有沖掉 | 先買後賣沒賣掉:全額價金;先賣後買沒買回:強制買回的價差與費用 | 全額價金付不出來;或強制買回後的次一營業日下午 5 點前沒付清 |
資料來源:證交所〈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 12、19 條、證交所當日沖銷交易專區;查證日期 2026-10-15
買進違約最常見。很多人以為成交後還有 2 天可以籌錢,就先下單,到了交割日錢還是不夠。
賣出違約比較少見。券商接受賣單時,會確認你的集保餘額加上當天買進成交的股數,夠不夠這次賣出。
當沖沒有沖掉,也會變成違約。先買後賣卻沒賣掉,這筆買進就要在 T+2 全額交割;先賣後買沒買回,券商會先借券交割、隔天強制買回,價差與費用都由你負擔。
當沖的資格與失敗處理,見現股當沖。
隔天賣掉,也要先付買進的錢
T+1 賣出的款項,要到 T+3 才入帳,不能拿來付 T+2 到期的買進款。例如週一買進、週二賣出,週三要先付週一的錢,週二賣出的錢週四才進帳戶。
券商可以把同一天交割的買進與賣出款項互抵,只收付淨額。不同天成交的買賣,各自在自己的交割日收付。
交割期限是幾點?
買進股票的款項,最晚要在成交日後第 2 個營業日上午 10 點前,存進交割帳戶。這是證交所〈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 12 條的規定;T 是成交當天,假日不算營業日。
例如週五買進,T+2 是下週二上午 10 點;中間遇到國定假日,再往後延。實際扣款時間依各券商與交割銀行規定,可能比 10 點更早。

買進股票的交割時程
| 時間 | 發生什麼事 |
|---|---|
| T 日(成交當天) | 成交,券商當天用買賣報告書通知你 |
| T+1 | 還沒扣款,這筆錢要先預留 |
| T+2 上午 10 點前 | 從交割帳戶扣款的最晚期限 |
| T+2 上午 11 點前 | 錢不夠,券商最晚在這時向證交所申報違約 |
| T+2 中午起 | 證交所轉知後,各券商拒絕你開戶與下單 |
資料來源:證交所〈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 11、12 條、〈證券經紀商申報委託人遲延交割及違約案件處理作業要點〉;查證日期 2026-10-15
交割款不足怎麼辦?違約前後的補救方法
交割款不足時,補救的關鍵是在 T+2 上午 10 點前把錢補足。過了期限,就只能在違約後儘快清償,讓券商結案。
依時間先後,可以這樣處理:
- 成交當天(T 日):你有當沖資格,而且這檔股票可以當沖,就能在收盤前賣出同樣股數,只交割買賣差價。價差虧損、手續費與證交稅照樣要付。
- T 日到 T+2 上午 10 點前:把錢存進交割帳戶。跨行轉帳的入帳時間也要算進去。
- 聯絡營業員:券商發現餘額不足時,營業員通常會通知你儘快補齊。先問清楚這家券商實際的扣款時間。
- 已經被申報違約:違約申報後的次一營業日起 3 個營業日內,清償債務與費用。券商申報結案後,你可以繼續使用原帳戶。
- 用其他股票抵債:同一段期間,也可以把自己持有的其他股票,撥到券商的違約專戶賣出還款。
注意:補了錢也不能撤銷違約。只有銀行或券商作業疏失、經仲裁或法院確認沒有違約等不可歸責於你的情況,券商才能申請撤銷。
違約後券商會怎麼處理?
違約後,券商會先替你完成交割,再賣掉你買進的股票。賣得的錢先抵債,不足的部分向你追償。

- 申報違約並通知你:券商最晚在 T+2 上午 11 點前向證交所申報,同時通知你;證交所再轉知各券商。
- 代辦交割:券商先替你把款項付給市場,賣你股票的人照樣拿得到錢。
- 處分股票:從確定違約當天開始,最晚在違約的次一營業日,委託其他券商在市場賣出。
- 抵債與追償:賣得的錢先抵償欠款與費用,有剩的退給你。不足時,先扣你在這家券商的其他款項或股票,仍不足再向你追償。
- 收取違約金:券商最高可收成交金額 7% 的違約金。
- 通知處理結果:券商最晚在處理後第 2 個營業日上午 10 點前申報,並通知你。
- 結案或註銷帳戶:暫緩期間內清償,券商申報結案,可以沿用原帳戶;逾期沒清償,券商會終止受託契約、註銷帳戶。
以 2026 年 7 月 28 日為例,前一天市場擔心融資大量斷頭。證交所說,當天截至下午 3 點 30 分,券商申報的投資人違約金額有 3,700 多萬元;互抵後淨額約 200 萬元,沒有顯著異常。
違約交割的後果有哪些?違約金與開戶限制
違約交割的後果,包括賠差額、付違約金、帳戶被註銷、所有券商拒絕受託,以及恢復交易後要先付款。情節重大、足以影響市場秩序時,還可能有刑責。
違約交割的後果
| 後果 | 內容 |
|---|---|
| 賠差額與費用 | 處分股票後不足的金額與相關費用,券商向你追償 |
| 違約金 | 最高成交金額 7%;當沖部分依沖銷後差價計算上限 |
| 帳戶被註銷 | 暫緩期間沒清償,券商終止受託契約、註銷帳戶 |
| 所有券商拒絕受託 | 未結案且轉知後未滿 5 年,各券商拒絕開戶、下單與申購 |
| 恢復交易要先付款 | 2027 年 4 月 1 日起,結案後前 10 個交易日預收款券;5 年內再犯為 30 個交易日 |
| 刑責 | 足以影響市場秩序,才構成《證券交易法》第 155 條 |
資料來源:證交所〈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 2、19 條、〈營業細則〉第 76 條、證交所 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告、《證券交易法》;查證日期 2026-10-15
結案前,所有券商都不能幫你下單
證交所轉知違約後,只要還沒結案,任何一家券商都要拒絕你開戶、委託買賣或申購。這個限制不只在出事的那家券商,你在其他券商的帳戶也一樣不能下單。
例外只有通知當天的反向交易,例如當天已經成交的當沖部位,仍可以反向沖銷。
2027 年 4 月 1 日起,結案後要先付款才能下單
證交所 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告新制,2027 年 4 月 1 日起實施。新制下,違約後 5 年內恢復交易,都要先預收款券一段時間。
違約結案後的預收款券規定
| 情況 | 現行規定(到 2027 年 3 月 31 日) | 新制(2027 年 4 月 1 日起) |
|---|---|---|
| 第 1 次違約 | 結案後不必預收 | 首次交易日到第 10 個交易日預收 |
| 距上次違約 1 年內再犯 | 結案公告後 3 個月內,首次交易日起連續 10 個營業日預收 | 首次交易日到第 30 個交易日預收 |
| 距上次違約 1~5 年再犯 | 不必預收 | 首次交易日到第 30 個交易日預收 |
| 距上次違約超過 5 年再犯 | 不必預收 | 視同第 1 次,預收 10 個交易日 |
| 天數怎麼算 | 市場的營業日 | 你自己有交易的日子 |
資料來源:證交所 2026 年 9 月 24 日臺證輔字第1150019345號公告與附件;查證日期 2026-10-15
預收款券是下單前就要先付款或交股票。買進要先把足額價款匯入券商的預收款專戶,賣出要先交出股票,券商確認後才送單。
新制的「交易日」算的是你自己有交易的日子,不是市場開市日。結案後一直不交易,預收期間不會自己跑完;但距離違約日已滿 5 年,之後的交易就不必預收。
證交所說明,修法是因為近來股價受國際政經情勢影響、波動劇烈,要強化投資人違約管理。
違約交割會留下聯徵紀錄嗎?
不會。聯徵中心的官方問答寫明,金融機構無法從聯徵中心查到你在證券商有沒有違約交割紀錄。
銀行辦理放款、透支等授信業務時,經你同意,可以透過聯徵中心向證交所查融資違約等紀錄。這個查詢範圍不包含違約交割。
融資違約和違約交割是兩件事,融資的規則見融資融券。
銀行看不到,不代表沒有紀錄。違約與結案資料由證交所轉知全體券商;依 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告,券商要把這些資料保存至少 5 年,用來執行預收新制。
違約交割會被關嗎?刑責的 3 個要件
不一定。違約交割要構成刑責,要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155 條的 3 個要件:
- 已經成交:在集中交易市場委託或申報買賣,而且已經成交。
- 不履行交割:沒有按期付款或交出股票。
- 足以影響市場秩序:法條沒有寫金額門檻,由檢察官與法院依個案認定。
符合這 3 個要件,依第 171 條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000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金。上櫃股票準用同一條規定;違反這條規定的人,還要賠償善意買進或賣出者的損害。
所以不是每一筆違約都會被追究刑責。但只要違約,就要負擔追償與違約金這些民事責任。
用豪享公司算一次:買進 100 萬元違約要賠多少?
假設有一家公司叫做豪享公司,股價 100 元。你在 T 日以收盤價買進 10 張(1 萬股),成交金額 100 萬元,T+2 上午 10 點前沒有存錢。
試算條件如下:
- 買進:手續費以牌告費率 0.1425% 計算,是 1,425 元;T+2 應付 1,001,425 元。
- 處分:券商在違約的次一營業日(T+3)賣出,賣出手續費 0.1425%、證交稅 0.3%。
- 違約金:以上限成交金額 7% 計算,也就是 7 萬元。
豪享公司違約試算:買進 100 萬元,T+3 處分
| 處分時股價 | 賣出淨得 | 和應付款相比 | 加計違約金後 |
|---|---|---|---|
| 上漲 10%(110 元) | 1,095,133 元 | 多 93,708 元 | 退還 23,708 元 |
| 持平(100 元) | 995,575 元 | 少 5,850 元 | 要賠 75,850 元 |
| 下跌 10%(90 元) | 896,018 元 | 少 105,407 元 | 要賠 175,407 元 |
| 連續 3 根跌停(72.9 元) | 725,775 元 | 少 275,650 元 | 要賠 345,650 元 |
假設例;違約金以上限 7% 計算,實際依各券商受託契約。手續費與證交稅元以下捨去

股價上漲也要付違約金。原本正常交割再賣出可以賺 9 萬多元,大部分被違約金吃掉,違約紀錄也一樣通報全體券商。
股價沒動,光是違約金與處分的交易成本,就要賠 75,850 元,約成交金額的 7.6%。
在券商最晚 T+3 處分的時程下,最壞情況是 T+1 到 T+3 連續 3 根跌停。股價從 100 元跌到 72.9 元,要賠 345,650 元,約成交金額的 35%;如果跌停鎖住賣不掉,處分往後延,損失可能更大。
怎麼避免違約交割?
避免違約交割的原則是:交割帳戶有多少錢,才買多少股票。具體做法如下:
- 下單前先算應付金額:股數乘上價格,再加手續費。整股 1 張是 1,000 股,零股以股為單位,下單前先確認單位。
- 扣掉還沒交割的買進款:前兩天成交、還沒扣款的金額,要先從餘額扣掉,剩下的才是能再用的錢。
- 交割帳戶和日常扣款分開:信用卡、貸款的自動扣款,會讓餘額在交割日前變少。
- 詢問券商的預收或圈存設定:可以問券商是否提供下單時先圈存款項、錢不夠就送不出單的設定,規則依各券商規定。
- 當沖要留足全額交割的錢:當沖沒沖掉,就要全額付款。
常見問題
Q1:違約交割可以撤銷嗎?
不行,事後補錢也不能撤銷。只有銀行或券商作業疏失、經仲裁或法院確認沒有違約,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你的事由,券商才能檢附證明申請撤銷。
Q2:違約交割結案後,多久可以再開戶?
券商通報結案、證交所轉知各券商後,就可以開戶與下單。2027 年 4 月 1 日起,結案後恢復交易的前 10 個交易日要預收款券;5 年內再犯,延長為 30 個交易日。
Q3:零股、ETF 買進也會違約交割嗎?
會。零股與 ETF 一樣在成交日後第 2 個營業日上午 10 點前交割,交割帳戶餘額不足就是違約。
Q4:違約金一定是成交金額的 7% 嗎?
不一定。7% 是上限,實際比例依你和券商簽的受託契約;當沖部分的違約金上限,依相同數量沖銷後的差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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