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現被詐騙,最重要的三件事:馬上撥 165 或 110 報案、請銀行通報對方帳戶,以及拿到警察局開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款項還沒被領走前,帳戶可以先被圈存或列為警示,之後才有機會發還帳戶裡剩下的錢。
最急的是時間:錢一旦被提領或轉走,就很難從帳戶追回。本文依「頭幾個小時、頭幾天、頭幾週、頭幾個月」整理被害人要做的事,並附一張有期限的事總表;也說明自己的帳戶被當成人頭帳戶時怎麼處理。
被詐騙之後有哪些期限?一張表看懂
下表是被詐騙後有期限的手續。警察與銀行的期限是法規寫給他們的作業時限,你能做的是越早報案越好。
被詐騙後有期限的事
| 事項 | 期限 | 去哪辦 | 要帶什麼 |
|---|---|---|---|
| 報案、請求止付 | 發現被騙後立刻 | 撥 165 或 110;或到警察局 | 匯款收據、交易明細、對方帳號 |
| 到銀行告知被騙 | 銀行營業時間;警察應於 2 小時內到銀行受理報案 | 任一家銀行 | 身分證件、匯款資訊;現場填切結書並撥 165 |
| 圈存後列警示或解除 | 自圈存時起 48 小時內,由警察通知銀行 | 警察與銀行作業 | — |
| 取得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 報案時 | 受理報案的警察機關 | — |
| 申請發還剩餘款項 | 接到銀行通知後 | 依銀行通知辦理 | 身分證明、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切結書 |
|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刑事案件起訴後到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 審理刑事案件的法院 | 起訴狀、損害證明 |
| 民事求償時效 | 知道損害和賠償義務人起 2 年;行為起 10 年 | 地方法院 | 起訴狀、證據 |
資料來源: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28、30、52、53 條;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民法第 197 條

頭幾個小時:先止付、再報案
頭幾個小時只做一件事:讓對方帳戶裡的錢停住。詐騙款項常在短時間內被轉到下一個帳戶或領走,越早通報,越有機會在帳戶裡圈住。
發現被騙先打 165 還是 110?
兩個都可以,哪個先打通就先打。165 是內政部警政署的反詐騙諮詢專線,提供諮詢、檢舉與轉介報案;110 是一般報案電話。
- 撥電話:說明匯款時間、金額、你的帳戶和對方帳戶。
- 確認報案:問清楚受理的派出所或分局,之後要去那裡做筆錄、拿證明單。
- 通知自己的銀行:撥打銀行客服,說明款項是被詐騙匯出的。
銀行營業時間可以直接到銀行
在銀行營業時間內,你可以親自到任何一家銀行告知被詐騙。銀行會確認你的身分和匯款資料,請你填寫切結書並撥打 165。
銀行依切結書和匯款資料通報收款的銀行或電子支付機構。警察機關應在 2 小時內派員到銀行受理報案,必要時把對方帳戶通報為警示帳戶。
圈存和警示帳戶是什麼?
圈存是把帳戶裡的一筆錢先凍結,不能提領或轉出。收款銀行接到通報後,會圈存被通報的金額;餘額不夠時,圈存目前全部餘額。
警示帳戶是司法警察機關通報銀行列為警示的帳戶,全部交易功能暫停,匯進去的錢會直接退回原匯款銀行。
| 措施 | 誰決定 | 效果 | 時限 |
|---|---|---|---|
| 圈存 | 收款銀行接到通報後辦理 | 圈住被通報金額,上限是被騙金額 | 警察應在圈存起 48 小時內通知列警示或解除;沒通知就解除 |
| 警示帳戶 | 司法警察機關通報 | 暫停全部交易功能,匯入款項退回 | 依通報與解除通知辦理 |
資料來源: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0 條;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3、5 條
報案要帶哪些證據?
做筆錄時,證據越完整,警察越能追查帳戶和金流。手機裡的紀錄先不要刪,也不要封鎖或刪除對方,先截圖保存。
- 匯款證明:ATM 明細、臨櫃匯款單、網銀或行動銀行的交易截圖。
- 對方資料:收款帳號、戶名、電話號碼、通訊軟體 ID、網址或 App 名稱。
- 對話紀錄:從第一次接觸到最後一次的完整截圖,畫面要有日期與時間。
- 其他付款紀錄:超商代碼繳費收據、加值紀錄、虛擬資產交易紀錄。
- 身分證件:身分證或健保卡。
受(處)理案件證明單要收好
報案後,警察機關會開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一般人常叫它「報案三聯單」。之後申請發還剩餘款項,一定要附這張證明單。
證明單上有案號和受理單位。拍照存一份,正本收好,之後聯絡承辦員警或檢察官都會用到。
先停卡、改密碼、掛失證件
如果你曾把卡片、密碼或證件交給對方,報案後要同步處理,避免帳戶再被盜用:
- 金融卡與信用卡:打給發卡銀行掛失或停卡。
- 網路銀行:變更密碼,關閉不認識的約定轉帳帳號。
- 身分證:被拿走或拍照外流的,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銀行受理開戶時,會查身分證領補換紀錄。
- 手機與通訊軟體:變更密碼,開啟兩步驟驗證,登出不認識的裝置。
頭幾天:防二次詐騙
被騙之後的幾天,是最容易再被騙一次的時候。常見情況是有人自稱檢警、律師或「追款專家」,說能幫你把錢拿回來,再要你付錢。
檢警和法院不會要求你匯款或監管帳戶
內政部警政署提醒,警察不會用視訊做筆錄,法院也不會通知民眾監管帳戶。來電要你「核對身分」就是詐騙;說要幫你轉接 165、銀行專員或地檢署的,也要提高警覺。
接到這類電話,先掛斷,再自己撥 165 或 110 查證。不要用對方給的電話號碼回撥。
自稱能幫你追回錢的人要先查證
追回款項的正式管道只有報案、銀行發還程序和法院訴訟。主動私訊你、說能保證追回、要先收手續費或保證金的人,先不要付錢,也不要再提供身分證字號和銀行帳號。
- 要找律師:用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查姓名與證書字號,確認是合法執業的律師。
- 經濟有困難:可以洽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手機加撥 02)。
- 不確定是不是詐騙:撥 165 詢問,或到刑事警察局的「165 打詐儀錶板」網站查詢案例。
帳號被盜要通知親友
通訊軟體或社群帳號被盜用時,要馬上告訴家人和朋友,請他們不要依這個帳號的訊息借錢或匯款。家裡有長輩的,可以約定「借錢一定先打電話確認」。
頭幾週:申請發還剩餘款項
警示帳戶裡如果還有你匯進去、沒被領走的錢,可以申請發還。發還不需要等法院判決,但要先由司法警察機關用書面通知銀行。
剩餘款項怎麼發還?
依 2026 年現行規定,流程分 3 步:
- 警察書面通知:司法警察機關以書面通知警示帳戶的銀行發還剩餘款項,並副知開戶人。
- 銀行通知你:警示帳戶的銀行透過你匯出款項的銀行或電子支付機構,通知你申請。
- 你提出申請:附身分證明文件、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以及切結書(申請不實造成銀行損失時,由你負法律責任)。
銀行依匯入時間逐筆認定沒被提領的部分,從最後一筆往前推算,算到帳戶餘額為零為止。
剩餘款項發還的試算
假設上班族阿豪被騙,匯了 10 萬元到一個人頭帳戶。這個帳戶被列警示時,餘額剩 8 萬元;阿豪匯款之後,另一位被害人又匯進 5 萬元。
| 匯入順序 | 匯入金額 | 往前推算後認定沒被提領 | 可以發還 |
|---|---|---|---|
| 最後一筆:另一位被害人 | 5 萬元 | 5 萬元 | 5 萬元 |
| 前一筆:阿豪 | 10 萬元 | 8 萬元減 5 萬元,剩 3 萬元 | 3 萬元 |
| 合計 | 15 萬元 | 帳戶餘額 8 萬元 | 8 萬元 |
資料來源: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52、53 條
阿豪可以領回 3 萬元,其餘 7 萬元要靠刑事程序與民事求償。越晚報案,帳戶裡的錢通常越少,這是止付要搶時間的原因。
款項已經被扣押或保全怎麼辦?
帳戶裡的錢如果已經依其他法令被扣押或保全,會優先依那些處分辦理,不走銀行發還程序。這種情況要向承辦的檢察官或法院詢問發還方式。
頭幾個月:刑事程序與民事求償
剩下拿不回來的錢,要透過訴訟向詐騙者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的人請求。這段時間要配合偵查,同時留意時效。
可以向誰求償?
民法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要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除了實際行騙的人,提供帳戶的人也可能被請求賠償,由法院依個案事實判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什麼?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在刑事案件中,一併向被告請求賠償。好處是不必另外開一個民事案件,可以用刑事案件的證據。
- 提起時間:刑事案件起訴後,到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能提起。
- 請求對象:被告,以及依民法要負賠償責任的人。
- 裁判費:案件繁雜被移送民事庭時,免繳裁判費。
詐欺被害人打民事官司要先繳錢嗎?
不用先繳。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詐欺犯罪被害人提起民事訴訟或上訴時,暫免繳納訴訟費用;聲請強制執行時,暫免繳納執行費。
| 項目 | 規定 |
|---|---|
| 民事起訴、上訴 | 暫免繳納訴訟費用 |
| 聲請強制執行 | 暫免繳納執行費 |
| 假扣押、假處分的擔保 | 不得高於請求金額的十分之一 |
| 被害人人數很多 | 可以選定 1 人或數人代表起訴 |
| 法律扶助 | 司法人員、警察發現你符合要件時,應告知可以申請並協助 |
資料來源: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 52、54、55 條;刑事訴訟法第 487、488、504 條
求償時效是多久?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從你知道有損害和賠償義務人時起 2 年內要行使;從侵權行為發生起超過 10 年也會消滅。偵查中查出帳戶持有人或被告身分時,就要留意 2 年的起算點。

自己的帳戶被當成人頭帳戶怎麼辦?
有些被害人是被騙交出金融卡、密碼或網銀帳號,自己的帳戶反而被列為警示。這時要主動報案,說明自己也是被害人,保留當初的對話紀錄和交付經過。
提供帳戶給別人用有什麼責任?
洗錢防制法禁止無正當理由把帳戶交給他人使用;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或基於親友信賴關係等正當理由的,不在此限。
| 情況 | 處理 |
|---|---|
| 一般違反 | 警察機關裁處告誡 |
| 期約或收受對價 |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 |
| 交付帳戶合計 3 個以上 | 同上 |
| 告誡後 5 年內再犯 | 同上 |
| 金融機構的措施 | 一定期間內暫停、限制帳戶功能,或直接關閉 |
資料來源:洗錢防制法第 22 條
帳戶被列警示會影響多久?
依存款帳戶管理辦法,存款帳戶的警示期限從通報時起算,超過 2 年自動失效;原通報機關可以延長,以 1 次、1 年為限。警示期間,你名下其他存款帳戶會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ATM、網路銀行和電子支付等功能會暫停。
- 有疑問:向原通報的警察機關或檢察署詢問,銀行必要時會協助。
- 解除:要等原通報機關通知解除,或警示期限屆滿。
- 新開戶:還有帳戶在警示中,銀行原則上會拒絕新開戶;薪轉戶附在職證明等情形例外。
資料來源: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3、5、9、10、13 條
錢和心情怎麼顧?
被騙之後,先把每月必要支出列出來,算清楚損失影響到哪些帳單。不要為了補洞借高利貸款,也不要因為想快點賺回來,又投入高風險投資。卡債或貸款繳不出來時,先聯絡銀行,前置協商與更生清算見借錢管道有哪些?房貸、信貸、信用卡與股票質押利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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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 發現被騙立刻撥 165 或 110,營業時間也可以直接到銀行,警察應在 2 小時內到場受理。
- 圈存後 48 小時內,警察要通知銀行列警示或解除,越早報案越可能圈住錢。
- 警示帳戶裡沒被領走的錢,從最後一筆往前推算發還,申請要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 詐欺被害人打民事官司暫免訴訟費用,求償時效從知道損害和賠償義務人起 2 年。
- 檢警和法院不會要求匯款或監管帳戶,說能保證追回錢又要先收費的,先不要付。
常見問題
Q1:被詐騙的錢一定拿得回來嗎?
不一定。銀行只能發還警示帳戶裡還沒被提領的錢;已經被領走的部分,要靠刑事程序和民事訴訟向被告或應負責的人求償,能拿回多少要看對方的財產。
Q2:沒有報案可以直接請銀行退錢嗎?
不行。發還剩餘款項要有司法警察機關的書面通知,申請時也要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所以一定要先報案。
Q3:用電子支付或虛擬資產付款被騙,還能追嗎?
可以報案。2026 年現行規定把電子支付、信用卡和虛擬資產帳號也納入警示與剩餘款項發還的機制,報案時把交易紀錄和對方帳號一起交給警察。
Q4:我被騙交出提款卡,會被當成詐騙共犯嗎?
要看實際情況。主動報案、說明交付經過並保留對話紀錄,警察和檢察官會依事實判斷;收了錢出租帳戶,或交付 3 個以上帳戶,依洗錢防制法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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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金額與規定為 2026 年現行版本,規定查證日期:2026 年 11 月 4 日(全國法規資料庫、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本文是一般資訊整理,個別情況請以主管機關公告或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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