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最要緊的有三件事:孩子跟誰住、扶養費多少、怎麼見面,要寫成書面;財產分配要在簽字前清點清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自知道有差額起 2 年、自離婚起 5 年不行使就消滅;兩願離婚要雙方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生效。有家暴疑慮時,先打 113 保護專線或 110,安全排在所有手續前面。
台灣的離婚分成三種:兩願離婚、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判決離婚。三種的登記方式、財產計算時點與能不能強制執行都不一樣,簽任何文件前,先弄清楚自己走的是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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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有哪幾種方式?兩願、調解與判決差在哪
雙方都同意,就能兩願離婚;談不攏,就要向法院請求。家事事件法規定,離婚事件請求法院裁判前要先經法院調解,直接提告也會先進調解。
三種離婚方式比較
| 方式 | 怎麼成立 | 誰去戶政登記 | 協議內容能不能強制執行 |
|---|---|---|---|
| 兩願離婚 | 書面協議、2 位以上證人簽名,並完成離婚登記 | 雙方親自到場;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核准才能委託 | 協議書本身不能直接強制執行,要另外公證或提告 |
| 調解或和解離婚 | 在法院調解或和解成立,婚姻關係當場消滅 | 一方即可;法院也會通知戶政 | 調解、和解筆錄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
| 判決離婚 | 法院判決確定 | 一方即可,判決確定後 30 日內 | 判決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
資料來源:民法第 1049、1050、1052、1052-1 條;家事事件法第 23、186 條;戶籍法第 34、48 條;內政部戶政司
兩願離婚的關鍵是「登記才生效」。協議書簽好、證人也簽了,只要還沒去戶政登記,法律上仍是夫妻。
判決離婚要有民法第 1052 條列出的事由,例如重婚、與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不堪同居的虐待、惡意遺棄;也可以主張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部分事由有提出期限,例如對方重婚或與他人合意性交,知道後超過 6 個月或事情發生超過 2 年,就不能據以請求離婚。

離婚的頭幾天要先做什麼?
頭幾天先顧安全、證件與錢,不急著簽字。情緒最重的這段時間,判斷力通常比平常差。
- 確認安全:遭到肢體暴力、威脅或跟蹤時,撥 110 或 113 保護專線(24 小時)。緊急保護令由警察、檢察官或縣市主管機關向法院聲請,法院受理後認定有急迫危險的,要在 4 小時內核發;聲請保護令免繳裁判費。
- 收好證件與資料:身分證、戶口名簿、健保卡、存摺、印章、孩子的證件,以及房屋權狀、保單、貸款契約的影本。
- 掌握自己的錢:列出自己名下的帳戶、信用卡與每月固定支出。聯名帳戶或附卡要留意對方的動用。
- 先不簽字、不搬走全部財產:對方拿協議書要你當場簽,可以先帶回去看。簽了「雙方互不請求」之類的條款,事後很難反悔。
- 找人陪你談:可以先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手機加撥 02),轉電話法律諮詢,問家事問題。
假設上班族阿豪和配偶決定分開,對方提出一份協議書,寫著「房子歸對方、雙方不再請求任何財產」。阿豪先不簽,回家把兩人婚後的存款、股票、房貸餘額列成一張表,再去做法律諮詢,才知道自己可能有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
離婚財產怎麼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怎麼算
沒有另外約定夫妻財產制的夫妻,適用法定財產制。離婚時,雙方各自把「婚後財產減掉婚後債務」算出剩餘,剩餘多的一方,要把差額的一半分給另一方。
婚前財產、繼承來的財產、別人贈與的財產與慰撫金,不列入分配。婚前財產在婚後產生的利息、股利,算婚後財產。
剩餘財產分配的試算
| 項目 | 阿豪 | 配偶 |
|---|---|---|
| 婚後財產 | 存款與股票 600 萬元 | 存款 200 萬元 |
| 婚後債務 | 房貸餘額 200 萬元 | 0 元 |
| 繼承或受贈的財產 | 父親留下的 100 萬元(不列入,未算在上面的 600 萬元內) | — |
| 剩餘財產 | 400 萬元 | 200 萬元 |
| 差額的一半 | 阿豪應分給配偶 100 萬元 | — |
資料來源:民法第 1005、1017、1030-1 條
有幾個規定會影響金額:
- 計算時點:兩願離婚以登記時的價值計算;判決離婚以起訴時計算。
- 離婚前脫產:為了減少對方能分到的錢,在離婚前 5 年內處分婚後財產,該筆財產要加回來計算。
- 法院可以調整:一方對婚姻生活沒有貢獻或協力,平均分配有失公平時,法院可以調整或免除分配額,會考量家事勞動、照顧子女、分居多久等因素。
- 時效:自知道有剩餘財產差額時起 2 年,或自離婚時起 5 年,不行使就消滅。
擔心對方在訴訟期間把財產移走,可以請律師評估向法院聲請保全程序。
依離婚協議給付財產,不課贈與稅
依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一方給付另一方的財產或贍養費,不課贈與稅,收到的一方也不課綜合所得稅。協議書以外另外給付的錢,若無法證明是離婚時的約定,國稅局可能認定是贈與。所以要給什麼、給多少、何時給,都寫進協議書。
依剩餘財產分配移轉土地,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這是延後課稅,日後再賣出時,漲價會從原本持有的一方當初取得土地時的地價算起,稅率可能較高。贈與稅與遺產稅的免稅額規定,見贈與股票有免稅額嗎?贈與稅、遺產稅與股票計價方式。
房貸與債務不會因離婚自動切開
夫妻各自對自己的債務負責,對方的卡債不會因為結婚或離婚變成你的債。但你若是房貸的共同借款人或保證人,銀行契約不會因離婚改變,要和銀行談轉貸、增減借款人或解除保證。
債務已經繳不出來,可以先看借錢管道有哪些?房貸、信貸、信用卡與股票質押利率比較裡的前置協商、更生與清算。
離婚孩子監護怎麼決定?親權、會面交往與扶養費
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一般說的監護權,法律用語是「親權」)可以由一方行使,也可以由雙方共同行使。協議不成,由法院依子女的最佳利益決定。
法院會看的事項包括子女的年齡、健康與意願,父母的經濟能力、生活狀況與照顧意願,以及父母一方是否妨礙另一方和孩子相處。法院在裁定前,也會依孩子的年齡讓孩子表達意見。
協議書裡關於孩子的 5 個項目
| 項目 | 要寫清楚什麼 |
|---|---|
| 親權由誰行使 | 一方單獨或雙方共同;共同時,孩子主要跟誰住 |
| 重大事項怎麼決定 | 轉學、出國、重大手術、改姓由誰決定,意見不同怎麼處理 |
| 扶養費 | 每月金額、每月幾號匯入哪個帳戶、付到幾歲、學費與醫療費怎麼分 |
| 會面交往 | 平日、週末、寒暑假、過年的時間,接送地點,臨時取消怎麼補 |
| 證件與資料 | 孩子的健保卡、護照、存摺由誰保管 |
資料來源:民法第 1055、1055-1、1089、1116-2 條;家事事件法第 107、108 條
扶養費和親權是兩件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改變;沒有親權的一方,仍要負擔扶養費。扶養費多少,由父母依孩子的需要和雙方經濟能力協議,協議不成由法院決定。
成年年齡是 18 歲。孩子若會讀到大學,可以在協議書寫明扶養費付到大學畢業,避免 18 歲之後再起爭議。
扶養費怎麼確保拿得到?
兩願離婚的協議書,本身不能直接拿去強制執行。對方不付錢,你要另外提告取得判決。
要讓扶養費有執行力,有兩種做法:
- 到法院調解或和解:調解、和解筆錄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 協議書公證:請公證人作成公證書,並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金錢給付就能直接執行。
會面交往若常被拒絕,可以請法院酌定或變更會面方式。法院也會注意父母一方是否妨礙另一方與孩子相處。

離婚的頭幾週要辦哪些手續?
頭幾週的重點是把離婚登記、孩子的親權登記辦完。辦完這兩項,後面健保、稅務和孩子的學籍才能接著改。
- 離婚登記:兩願離婚由雙方帶身分證、戶口名簿、2 年內相片、有 2 位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書正本,一起到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判決離婚帶判決書與確定證明書,調解或和解離婚帶筆錄,一方就能辦;判決或調解確定後 30 日內要申請,逾期可處 300 元至 900 元罰鍰。
-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由行使親權的一方或雙方申請,帶協議書或法院裁判書。這筆登記會影響孩子的報稅與學籍。
- 冠姓的回復本姓:婚後冠配偶姓的人,辦離婚登記時要回復本姓。
- 申請離婚證明書:辦銀行、保險、公司人事變更時可能用到,本人可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離婚的頭幾個月要改哪些設定?
離婚登記完成後,原本以「夫妻」為前提的保險、帳戶與稅務都要重新設定。最容易漏掉的是健保與保單受益人。
- 健保:原本以配偶眷屬身分加保的人,離婚後不能再依附對方,要轉出改用自己的身分投保。有工作的跟著公司投保;沒有工作,符合其他親屬眷屬資格的(例如依附有工作的子女)改依附對方,沒有可依附的人,才到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以第六類身分投保。孩子仍可以依附父或母任一方。
- 保單:要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檢查壽險、意外險、儲蓄險的受益人是否還是前配偶,以及要保人是誰。
- 帳戶與信用卡:停用給對方的附卡、解除聯名帳戶,更新網銀、證券戶、勞保與勞退的通訊地址與緊急聯絡人。
- 綜合所得稅:年度中離婚,當年可以選擇和前配偶分開或合併申報。孩子的免稅額只能由一方列報,雙方可以協議;沒有協議時,依序看監護或親權登記、當年同住天數較長的一方、實際扶養事實。
- 孩子的戶籍與學籍:孩子搬去和主要照顧者同住,要辦遷徙登記;國中小學區通常依戶籍認定,轉學前先問學校與教育局。
- 孩子的姓氏:父母離婚後,父母一方或子女可以為了子女的利益,請求法院宣告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儲蓄險解約、保單借款會影響保障與保價金,處理前先看儲蓄險怎麼看?預定利率、解約金、美元保單與保單借款。
單親撫養孩子有哪些補助?
因離婚獨自扶養 18 歲以下子女,且沒有工作能力,或因重大傷病、照顧 6 歲以下子女而不能工作的人,家庭收入與財產低於門檻時,可以向戶籍地的縣市政府申請特殊境遇家庭認定。認定通過後,可以申請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兒童托育津貼等扶助。
收入門檻是全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不超過最低生活費的 2.5 倍,且不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的 1.5 倍;家庭財產另有上限。因配偶惡意遺棄或不堪同居的虐待而離婚,或遭受家暴,也屬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這類扶助每年要重新申請認定。
離婚有期限的事總表
離婚相關期限一覽
| 事項 | 期限 | 去哪辦 | 要帶什麼 |
|---|---|---|---|
| 兩願離婚登記 | 無法定期限,但登記才生效 | 任一戶政事務所,雙方親自到場 | 離婚協議書(2 位證人簽名)、雙方身分證、戶口名簿、相片 |
| 判決、調解或和解離婚登記 | 確定或成立後 30 日內 | 任一戶政事務所,一方即可 | 判決書與確定證明書,或調解、和解筆錄 |
|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 協議或裁判確定後 30 日內 | 戶政事務所或內政部線上申辦 | 協議書或法院裁判書、身分證、戶口名簿 |
|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 知道有差額起 2 年、離婚起 5 年 | 雙方協議,或向家事法院請求 | 雙方婚後財產與債務資料 |
| 以重婚或與他人合意性交請求判決離婚 | 知道後 6 個月內、發生後 2 年內 | 地方法院家事庭(先進調解) | 相關證據 |
| 健保轉出改自己投保 | 離婚後儘速辦理 | 公司人事單位,或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 | 身分證、健保卡;到公所加保另帶轉出單 |
| 綜合所得稅申報 | 每年 5 月申報期間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國稅局 | 協議好的子女免稅額列報方式 |
| 特殊境遇家庭認定 | 子女生活津貼等每年申請 | 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或縣市社會局處 | 身分證、戶口名簿、離婚證明 |
資料來源:民法第 1050、1053、1030-1 條;戶籍法第 34、35、48、79 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 條;所得稅法第 15 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4 條;內政部戶政司;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財政部
離婚後心情低落怎麼辦?
離婚之後的頭一年,作息、喝酒與健康檢查最容易鬆掉。分析多國追蹤研究的統合分析發現,分居或離婚的成年人,早逝風險比仍在婚姻中的人高,男性與年輕族群升高得較明顯。能自己掌握的,是不讓健保中斷、不靠菸酒撐過去、照常回診。
頭三個月,賣房、辭職、搬到外縣市這類無法反悔的決定,能延後就延後。想調整心態的具體做法,見遇到挫折怎麼調整心態?可控與不可控、自我疼惜與找人幫忙。
孩子的部分,研究普遍發現影響孩子較大的是父母之間的長期衝突,而不只是離婚本身。在孩子面前不批評對方、不讓孩子傳話,交接時保持簡短,都能降低孩子夾在中間的壓力。
情緒低落超過兩週、影響睡眠與工作,或出現傷害自己的念頭,打 1925 安心專線(24 小時、免付費),或找身心科、臨床心理師。也可以打 1995 生命線或 1980 張老師。
常見問題
Q1:協議離婚可以只有一方去戶政事務所辦嗎?
原則上不行。兩願離婚登記要由雙方當事人申請,只有在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時,才能書面委託他人辦理。判決、調解或和解離婚,一方就能辦。
Q2:離婚證人要找誰?一定要在場嗎?
民法只規定要有 2 位以上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沒有限定身分,成年的親友都可以。證人不必陪同到戶政事務所,但要確實知道雙方有離婚的意思。
Q3:沒有監護權,還要付扶養費嗎?
要。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改變,沒有行使親權的一方仍要負擔扶養費,金額依孩子的需要與雙方經濟能力決定。
Q4:離婚協議簽了「互不請求財產」,之後還能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嗎?
通常很難。剩餘財產分配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簽了拋棄或互不請求的條款,原則上就受拘束。簽字前先把雙方婚後財產列清楚,必要時找律師看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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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金額與規定為 2026 年現行版本,規定查證日期:2026 年 11 月 4 日(全國法規資料庫、內政部、衛生福利部、財政部)。本文是一般資訊整理,個別情況請以主管機關公告或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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