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班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出車禍,先做三件事:就醫時跟醫院說是職業傷病,用職災身分看診;當天通知公司並留下事故證據;不能上班的期間請公傷病假,向勞保局申請職災傷病給付。公傷病假期間,雇主要按你原領的工資補償;勞保局的傷病給付從不能工作的第 4 天起發,前 2 個月是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100%,之後 70%,最長 2 年。
最容易錯過的是證據和期限:事故經過、醫療收據和公司的回覆都要留著;勞保局核定的結果有爭議,要在收到通知的隔天起 60 日內申請審議。職業災害(簡稱職災)的保險給付從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改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規定,本文依「頭幾天、頭幾週、頭幾個月」整理要做的事。
上班受傷有哪些期限?一張表看懂
下表是職災之後有期限的事。勞保局的職災保險給付和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給的職災補償是兩條線,兩邊都可以主張,雇主可以抵充其中重疊的部分。
職災之後有期限的事
| 事項 | 期限 | 去哪辦 | 要帶什麼 |
|---|---|---|---|
| 以職災身分就醫 | 受傷當天;先用健保看的,就醫之日起 10 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醫療書單 | 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 | 健保卡、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 |
| 請公傷病假 | 事前,急病可委託他人代辦 | 公司 | 診斷證明書 |
| 申請職災傷病給付 | 得請領之日起 5 年內 | 勞保局 | 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傷病診斷書 |
| 核退自墊的醫療費用 | 門診當日或出院之日起 6 個月內 | 勞保局 | 核退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及收費明細 |
| 申請住院照護補助 | 每滿 15 日為一期,期末隔天起申請 | 勞保局 | 申請書及收據、載明需人照護的診斷證明 |
| 對勞保局核定不服 | 收到核定隔天起 60 日內申請審議 | 勞動部 | 審議申請書、核定通知、相關證據 |
| 向雇主請求職災補償 | 得受領之日起 2 年內 | 公司;爭議找地方勞工局調解 | 薪資單、診斷書、請假紀錄 |
| 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 知道損害及賠償義務人起 2 年內 | 協商、調解或法院 | 醫療收據、薪資證明、事故證據 |
資料來源: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5、37、40 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50、51 條;勞動基準法第 59、61 條;勞工請假規則第 10 條;民法第 197 條;職業災害勞工申請器具照護失能及死亡補助辦法第 6 條;勞動部

頭幾天:就醫、通知公司與留證據
頭幾天的重點是讓這次傷病被記錄成職災。就醫身分、公司知不知情、事故有沒有證據,會影響之後的認定和給付。
哪些情況算職業災害?
因執行職務受傷,就是職業傷害。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下列情況也視為職業傷害:
- 通勤途中:上下班在適當時間,從住處往返工作地點的應經途中發生事故;兼兩份工作往返兩個工作地點也算。
- 出差與公務外出:因公出差或在工作場所外作業,往返途中和職務活動期間發生事故。
- 用餐與如廁:公司沒有規定要在工作場所用餐,必要的外出用餐往返途中;工作時間中如廁或喝水時發生事故。
- 公司指派的活動:雇主指派參加訓練、檢定、競賽或其他活動,往返與活動期間的事故。
- 職業病:疾病列在職業病種類表,或經勞動部職業病鑑定會鑑定;疾病的發生或惡化、精神疾病和工作有相當因果關係,也視為職業病。
通勤、出差、公司指派活動或外出用餐的途中,有幾種情況不算職災,包括從事非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私人行為、無照駕駛、駕照吊扣或吊銷期間駕車、闖紅燈、闖越平交道、酒駕或毒駕、違規行駛路肩、逆向行駛和危險駕駛。
普通疾病或下班後的私人活動受傷,屬於普通傷病,請假和給付方式見被診斷重病之後先做什麼?請假、重大傷病卡與理賠。
就醫怎麼用職災身分?
職災就醫要拿「醫療書單」,也就是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由公司填發後交給醫院。用職災身分就醫,免繳健保的部分負擔,住院 30 日內的膳食費也有補助。
公司不肯填發或你來不及拿時,勞動部列了 3 種做法:
- 向勞保局申請: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帶身分證明和職業傷病的佐證文件申請醫療書單,查明屬實後發給。
- 看職業醫學科:經醫師診斷是職業病的,醫師可以開立職業病門診單。
- 先用健保看病:在就醫之日起 10 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把醫療書單補給醫院,醫院會退還先收的費用;因不能歸責於自己的原因來不及補的,保留醫療收據和診斷書,在門診當日或出院之日起 6 個月內向勞保局申請核退。
要留哪些證據?
勞保局審查職災時,會看事故時間、地點、經過,以及傷害和工作的關係。你說的和公司說的不一樣時,勞保局會請公司提出反證,所以證據越早留越好:
- 事故當下:現場照片、受傷部位照片、同事或目擊者的姓名與聯絡方式。
- 工作紀錄:當天的出勤打卡、派工單、出差核准或主管的訊息。
- 通勤事故:警察的事故紀錄,以及出事地點在上下班路線上的資料,例如導航紀錄。
- 通知公司:用訊息或電子郵件通知主管和人資,寫下時間、地點和受傷經過。
通勤途中發生車禍,報警、現場處理和強制險理賠見車禍之後要做什麼?現場處理、強制險理賠與和解。
頭幾週:請公傷病假、申請傷病給付
頭幾週要處理兩件事:向公司請公傷病假並確認工資怎麼補償,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
公傷病假怎麼請?工資怎麼算?
勞工請假規則第 6 條規定,勞工因職災受傷或生病,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沒有天數上限。請公傷病假不能被扣全勤獎金。
工資由兩部分組成:
- 雇主補償: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規定,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雇主要按原領工資補償,也要補償必需的醫療費用。
- 保險給付:勞保局發的傷病給付,雇主可以在補償時抵充,等於雇主補足兩者的差額。
- 還沒認定前:公司對是不是職災有疑問時,你可以先請普通傷病假;普通傷病假用完申請留職停薪,雇主應該同意。認定是職災後,再改成公傷病假處理。
醫療期間屆滿 2 年仍未痊癒,經指定醫院診斷喪失原有工作能力、又不符合失能補償標準的,雇主可以一次給付 40 個月平均工資,免除之後的工資補償。
職災傷病給付可以領多少?
勞保局的職災傷病給付,發給因職業傷病不能工作、沒有領到原有薪資、還在治療中的人。給付以事故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每半個月發一次。
職災保險的月投保薪資和一般勞保不同:2026 年下限 29,500 元,和最低工資相同;上限 72,800 元,比勞保普通事故的 45,800 元高。
職災傷病給付的規定
| 項目 | 規定 |
|---|---|
| 起算日 | 不能工作的第 4 天起 |
| 前 2 個月 | 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100% |
| 第 3 個月起 | 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70% |
| 最長期間 | 2 年 |
| 發放方式 | 每半個月給付一次,按日計算時是平均月投保薪資除以 30 |
| 離職後 | 在職時發生的職災,退保隔天起 1 年內仍可請領同一傷病的給付 |
資料來源: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17、27、28、42 條;勞動部 2026 年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假設上班族阿豪月薪 53,000 元,職災保險月投保薪資也是 53,000 元。他在工廠搬貨時骨折,醫師囑咐休養 4 個月:
- 第 1~3 天:還沒有傷病給付,由雇主按原領工資補償。
- 前 2 個月:傷病給付每月 53,000 元,和原領工資相同,雇主不必再補。
- 第 3 個月起:傷病給付每月 37,100 元,雇主要補足和原領工資之間的 15,900 元。
住院可以申請照護補助嗎?
可以。因職災住院、正在領傷病給付,醫師診斷住院期間需要有人照護,可以向勞保局申請照護補助,每日 1,200 元。入住加護病房或隔離病房的期間不算。
照護補助每滿 15 日為一期,在期末的隔天起申請;住院未滿 15 日的,出院隔天起申請。要附醫院開立、寫明住院期間需人照護的診斷證明。
公司沒幫我保職災保險怎麼辦?
仍然可以向勞保局請領。災保法規定,雇主有執業證照、辦理登記或設有稅籍,就要為勞工投保,不分公司規模,4 人以下的公司也要保。
雇主沒有依規定投保的,勞保局照樣發給保險給付,事後在給付的範圍內向雇主追繳。未加入職災保險的勞工因職災失能或死亡,也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失能補助或死亡補助。

頭幾個月:認定爭議、失能與復工
頭幾個月的重點是三件事:勞保局的認定結果有沒有問題、傷勢穩定後要不要評估失能,以及怎麼回到工作。
勞保局不認定是職災怎麼辦?
先看核定通知書上的理由,再決定要不要補證據或申請審議:
- 補件:勞保局通知限期補正時,按期限補齊證據;不補又無法認定,就不發給。
- 申請審議:對核定結果不服,在收到通知的隔天起 60 日內,向勞動部申請爭議審議;不服審議結果,可以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
- 職業病鑑定:曾經由認可醫療機構的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為職業病的,申請審議時可以請勞保局向勞動部申請職業病鑑定。
雇主不給公傷病假、不補償工資的,可以撥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向地方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各縣市勞工局也有職災個案管理人員,可以協助申請給付、復工和轉介資源。
失能給付怎麼算?
治療後症狀固定、再治療也不能改善,經健保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可以申請失能給付。失能一次金按失能等級的給付日數計算,共分 15 個等級,第 1 等級 1,800 日,第 15 等級 45 日。
失能程度較重、經評估工作能力明顯減損的,可以改領失能年金:
職災失能年金的發給比例
| 失能程度 | 條件 | 每月金額 | 以平均月投保薪資 53,000 元為例 |
|---|---|---|---|
| 完全失能 | 第 1、2 等級且終身無工作能力 | 70% | 37,100 元 |
| 嚴重失能 | 第 3 等級且終身無工作能力,或工作能力減損 70% 以上且無法返回職場 | 50% | 26,500 元 |
| 部分失能 | 第 1~9 等級,經評估工作能力減損 50% 以上 | 20% | 10,600 元 |
資料來源: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43、44 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 3、4 條
以阿豪為例,假設他的手指遺存障害,被評為第 13 等級,給付日數 90 日,失能一次金是 53,000 元除以 30 再乘以 90,合計 159,000 元。領失能年金的,有符合條件的配偶或子女,每 1 人加發 10%,最多加 20%。
職災過世,家屬可以領什麼?
勞工因職災過世,支出殯葬費的人可以向勞保局領喪葬津貼,金額是平均月投保薪資 5 個月;沒有遺屬的,發 10 個月。
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等遺屬可以領遺屬年金,金額是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50%;當順序的遺屬都不符合年金條件,可以改領遺屬一次金 40 個月。雇主另依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要給 5 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和 40 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雇主有投保的,只要補平均工資和平均投保薪資的差額。
死亡登記、繼承和其他給付,見親人過世後要辦哪些事?死亡登記、勞保給付與拋棄繼承期限。
公司可以在醫療期間解僱我嗎?
不行。勞動基準法第 13 條規定,職災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只有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並報主管機關核定的例外。
醫療終止後,雇主要預告終止契約,也只限下列情況,並要依年資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 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 不堪勝任:經評鑑合格醫院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
- 不可抗力:天災、事變等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反過來,雇主沒有協助你恢復原工作或安置適當的工作,你可以終止契約,雇主一樣要發資遣費。
回去上班之前可以做什麼準備?
醫療終止後,雇主要協助你恢復原工作;無法恢復原工作的,經雙方協議,按你的健康狀況和能力安置適當的工作,並提供必要的輔助設施。
回不了原本的工作量時,可以向勞動部認可的職能復健專業機構申請職能復健,擬訂復工計畫和強化訓練。在認可的機構做職能復健期間,可以向地方勞工局申請職能復健津貼,合計最長 180 日。
雇主還要負賠償責任嗎?
要看情況。災保法第 91 條規定,勞工因職災受到的損害,雇主要負賠償責任,除非雇主能證明自己沒有過失。賠償可以包括醫療費、工資損失和精神慰撫金,雇主已付的職災補償可以抵充。
談和解前先算清楚三筆錢:勞保局的給付、雇主的補償、賠償。和解書簽下去通常就不能再要求,金額大或傷勢重的,可以先洽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手機加撥 02)或律師。
心情怎麼顧?
職災後常見的壓力是身體還沒好、收入變少,又擔心回不去原本的位子。把能做的事排進每週的固定時間:回診、復健、處理文件,一次只處理一件。
心情低落持續兩週以上、影響睡眠和食慾,可以掛身心科,或撥 1925 安心專線(24 小時、免付費)。調整心態的方法,見遇到挫折怎麼調整心態?可控與不可控、自我疼惜與找人幫忙。
重點整理
- 上班和通勤途中受傷都可能是職災,就醫時說明是職業傷病,用醫療書單免繳部分負擔。
- 公傷病假沒有天數上限,雇主要按原領工資補償,可以抵充勞保局的傷病給付。
- 職災傷病給付從第 4 天起,前 2 個月 100%、之後 70%,最長 2 年;投保薪資上限 72,800 元。
- 職災醫療期間雇主不得解僱;對勞保局核定不服,60 日內申請審議。
常見問題
Q1:勞保局的職災給付和公司的職災補償可以都拿嗎?
可以,但重疊的部分雇主可以抵充。例如醫療期間雇主要按原領工資補償,勞保局已發的傷病給付可以從中扣抵,雇主補足差額;雇主在你領保險給付前先付了補償,之後可以就抵充的部分請你返還。
Q2:公司說我不是職災,不肯開門診單,怎麼辦?
可以帶身分證明和事故佐證文件,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申請醫療書單;先用健保就醫的,在就醫之日起 10 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醫療書單給醫院,來不及補的在門診當日或出院之日起 6 個月內向勞保局申請核退。勞保局認定時,公司的說法和你不一樣,會請公司提出反證。
Q3:職災請假期間,公司可以要我用特休嗎?
不行。職災治療、休養期間依法給公傷病假,雇主要按原領工資補償;特休的日期由勞工排定,雇主不能要求你改用特休或事假。
Q4:兼職或打工受傷也有職災保險嗎?
有。受僱於有登記或設有稅籍雇主的勞工,不論全職或兼職,雇主都要投保職災保險;兼兩份工作往返兩個工作地點途中的事故,也視為職業傷害。
延伸閱讀
- 身後事怎麼預先安排?遺囑、預立醫療決定與保單受益人:遺囑、預立醫療決定與保單受益人怎麼先安排
- 被診斷重病之後先做什麼?請假、重大傷病卡與理賠:不是職災的普通傷病,病假、勞保普通傷病給付與商業保險理賠
- 車禍之後要做什麼?現場處理、強制險理賠與和解:通勤車禍的現場處理、強制險理賠與和解
- 失業了怎麼辦?失業給付、資遣費與保險銜接:職災後離職,資遣費與失業給付怎麼申請
本文金額與規定為 2026 年現行版本,規定查證日期:2026 年 11 月 4 日(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本文是一般資訊整理,個別情況請以主管機關公告或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留言0